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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11-14 17:2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富州北路256号医院医技综合楼二楼介入科

建设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门诊外科综合大楼二楼介入科新建DSA机房、DSA操作间、DSA设备间各一间,使用1台DSA(设备参数为120kV,8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为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DSA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相关要求。

3、制定新增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新增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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