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变更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变更》,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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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变更 |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881号 | |||||||||||||||||||||||||||||||
建设单位 |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为提升公司检测能力及技术水平,满足研制及生产高质量产品要求,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包含8台II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9年2月18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湘环评辐表[2019]13号)。该项目拟扩建高能检测站的2台II类射线装置(1台450kV定向X射线探伤机、1台320kV定向X射线探伤机)配备的机房屏蔽防护方案采用整体铅房,因铅房造价预算较高,且混凝土屏蔽体防护效能与铅房相当,结合施工与经济最优化运行的要求,建设单位要求改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机房,按照相关规定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射线装置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2台射线装置按照相关规定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环境影响评价的其他射线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按照原环评及审批文件进行建设和管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 2、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1)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