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鹤城220kV输变电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怀化鹤城220kV输变电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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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怀化鹤城22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中方县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怀化鹤城220kV输变电工程新建220kV户内变电站1座,新上容量240MVA主变2台。本期220kV配套线路4回。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中方县。 (1)鹤城~阳塘Ⅰ、Ⅱ回220kV线路工程,路径长度约8.4km,全线采用双回路同塔架设。共新建杆塔30基。 (2)牌楼~鹤城Ⅰ、Ⅱ回220kV线路工程:1)牌楼~鹤城Ⅰ、Ⅱ回220kV线路部分路径长度约29km,其中双回路长度24.7km,混压四回路双回路挂线长度4.3km;2)更换间隔还建牌阳Ⅰ、Ⅱ线部分新建双回路路径约1.1km;3)110kV湾长线双回路改造部分路径总长4.3km。共新建杆塔125基。 本期扩建牌楼变、阳塘变220kV出线间隔各2个,间隔扩建均在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总投资298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75万元,占环保投资的0.7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对于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变电站围墙外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3)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局。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砂处理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排入当地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采取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工程区域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产生的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对施工固废及时清运,并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