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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湖南郴州七甲~江背山风电110kV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05-30 13:58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广核湖南郴州七甲~江背山风电110kV送出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广核湖南郴州七甲~江背山风电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株洲市炎陵县

建设单位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七甲~江背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新建七甲~江背山风电场~船形变110kV线路, 全线路单回架设,线路全长约13.3km。通1110kV线路接入110kV船形变电站)、船形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船形变为炎陵县已有110kV变电站,110kV侧为单母线接线,已有110kV出线1回(至深坑),备用间隔1回)以及配套的光纤通信工程、站端通信工程(沿船形~七甲-江背山新建110kV线路架设124OPPC光缆,长度13.3km)。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株洲市炎陵县。 

本项目总投资2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85万元,占环保投资的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砂处理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排入当地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采取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工程区域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产生的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对施工固废及时清运,并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中广核湖南郴州七甲~江背山风电110kV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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