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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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郴州市郴州大道20号 |
建设单位 |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64年,为二级综合医院,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此次项目新增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目前设备在影像楼一楼DSA机房已装机(此为过渡机房);将现有影像楼一楼的1台CT机、1台DR机搬迁至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三楼影像科;将现有的1台移动X光机搬迁至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使用;新增1台乳腺钼靶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批项目有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新建工程机房在建设过程中,应保证施工质量;安装防护门、窗时,需解决好门缝、门-墙、窗-墙之间的搭接;改建工程量小,施工期短,随着机房改造的完成,施工期的影响也将消失。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外界的影响小。 2、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会产生放射性污染,因此各放射治疗及诊断设备的安装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医院方不得自行安装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保证各屏蔽体屏蔽到位,关闭防护门,在治疗室外设立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DSA项目运行后,医院应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医务工作人员在进行介入手术时,应尽可能采取小视野,穿戴防护用品,并充分利用专业的移动式屏蔽物,利用医院配置的防护设施做好自身的防护,同时,医院应对介入医生采取轮岗方式的管理措施,根据介入工作量的增大而增加介入医师,控制个人的受照剂量,满足项目年剂量管理目标值得要求。 4、在取得本次项目环评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法律规定的许可证申请程序,及时变更许可项目,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