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塘湖4×20MWp渔光互补光伏扶贫项目110kV光伏站及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酬塘湖4×20MWp渔光互补光伏扶贫项目110kV光伏站及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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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酬塘湖4×20MWp渔光互补光伏扶贫项目110kV光伏站及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湘滨镇酬塘湖 |
建设单位 | 湘阴晶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晶孚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岳阳市湘阴县湘滨镇酬塘湖(整体连片鱼塘)建设酬塘湖4×20MWp渔光互补光伏扶贫项目110kV光伏站及送出线工程,工程装设380160块275Wp多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电站按1.26MW容量的逆变器划分光伏发电单元,系统共配置64发电单元。光伏电站设置 110kV升压站1座,每8个光伏发电单元经升压后经1回 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共配置8回集电线路。升压站配置1台80MVA主变,光伏电能升压后经1回110kV高压线路接入110kV洞庭变电站。项目包含光伏厂区、厂内道路、升压站工程、输电线路工程、综合楼工程、配电楼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工程占地面积较小,变电站项目施工期间产生施工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弃土等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影响都将随着工程的完工而自然消失;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管理条例,按照有关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施工管理要求和报告表中所提的建议措施,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2、对变电站应优先选用低噪声变压器,新增110kV主变本体噪声应控制在65dB(A)以内,如新建后的噪声不满足厂界达标要求的,须在主变周边采取隔声降噪处理措施,以保证变电站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线路应满足房屋地面及经常活动的场地离地1.5m高处的工频电磁小于4000V/m、工频磁场小于100μT。; 4、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自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