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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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解放路21号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楼介入室、放射楼及门诊楼 |
建设单位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对象的扩大及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的提高,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改善病人医疗诊治条件,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投资2000 万元进行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本次扩建主要包括在住院楼二楼介入室新增1 台心血管成像系统(以下简称DSA),属于II 类射线装置;在放射楼一楼增加1 台数字化医用X 射线摄影系统(DR),在放射楼三楼增加1 台X 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CT)、1 台数字胃肠机,在门诊楼一楼口腔科增加1 台微焦点牙科X 射线机,在住院楼一楼ICU 病房增加1 台移动DR,在住院楼二楼手术室增加1 台高频移动式手术X 射线机,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首页>信息公开>行政公示>辐射项目>核与辐射环评审批公示>受理情况公开>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