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崀山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宁县崀山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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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宁县崀山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C栋1-15号新宁县崀山医院1号楼负一层介入室 |
建设单位 | 新宁县崀山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项目概况 | 当前,核技术利用技术已广泛应用于临床诊断及治疗工作。随着医院的发展和设备更新换代,医院已经许可的射线装置不能满足现有工作要求。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1 台东芝INFX-9000F 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首页>信息公开>行政公示>辐射项目>核与辐射环评审批公示>受理情况公开>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