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广播电视发射台搬迁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邵东县广播电视发射台搬迁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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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邵东县广播电视发射台搬迁工程 |
建设地点 | 邵阳市邵东县佘田桥镇佘湖山 |
建设单位 | 邵东县广播电视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电视台正常的业务工作需求并改善佘湖山云林寺的环境,邵东县广播电视台决定搬迁电视塔,在与原塔相距600m远的飞仙石峰峰顶新建1座发射塔和配套机房、值班生活用房。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38m2,新建广播发射塔1座,塔高66m,配备1kW调频广播发射机2台每位发射主机,在电视塔上设1套类型为四层四偶极板天线,天线增益为10dBi,发射频率为618MHz、770 MHz。新建2层机房、值班生活用房一幢,占地面积140.8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对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的防治措施。 1、通过对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低速行驶、经常洒水措施减少扬尘。 2、在施工场地排水处设置临时沉降池,对场地形成的雨水径流进行简易的沉淀处理。 3、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回收利用或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4、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各种施工机械同时启动、车辆限速行驶和禁鸣喇叭。 运营期的防治措施: 1、机房安装排风装置。 2、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 3、一般固废集中收集,环卫处理,危险固废集中后交由当地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柴油发电机房设计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处理,加装橡胶减震垫。 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发射塔的运行管理,实现本发射塔运行过程中环境保护的规范化。 (1)在场界周围悬挂电磁辐射警示标识,禁止非电视台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2)建设单位应设立兼职的环保人员,全面负责该发射塔的环保管理。 (3)对环保人员、发射塔维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影响基础、《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有关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