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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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蓝山县塔峰镇塔峰路32号 |
建设单位 |
蓝山县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为新增1台医用血管造影机(DSA)、1台CT、1台DR和1台乳腺钼靶机,其中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其余均为Ⅲ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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