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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12月24日-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30 09:29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12月24日-12月27日我厅对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许决字〔2024〕632

湘环许决字〔2024〕632号 关于长沙欧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2.24

2

湘环许决字〔2024〕634

湘环许决字〔2024〕634号 关于保靖县人民医院二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2.25

3

湘环许决字〔2024〕638

湘环许决字〔2024〕638号 关于蓝山县博康医院有限公司新建两间DSA手术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

2024.12.27

4

湘环许决字〔2024〕639

湘环许决字〔2024〕639号 关于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新增1台显微CT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2.27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12月24日-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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