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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2月18-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2-26 08:12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18-2月23日我厅对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3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许决字〔2024〕117

湘环许决字〔2024〕117号 关于隆回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2.18

2

湘环许决字〔2024〕118

湘环许决字〔2024〕118号 关于株洲泓伟无损检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2.18

3

湘环许决字〔2024〕124

湘环许决字〔2024〕124号 关于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2.22

4

湘环许决字〔2024〕125

湘环许决字〔2024〕125号 关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电子加速器育种平台

2024.2.22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2月18-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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