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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4-14 18:09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我厅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3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23]10

湘环评辐表〔2023〕10号 关于长沙南雅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4.11

2

湘环评辐表[2023]11

湘环评辐表〔2023〕11号 关于湘乡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4.11

3

湘环评[2023]6

湘环评〔2023〕6号 关于湖南华电长沙燃机项目(2×500MW级)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3.4.11

4

湘环评辐表[2023]12

湘环评辐表〔2023〕12号 关于岳阳广济医院有限公司核医学科新增I-131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4.14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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