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我厅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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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湘环许决字[2023]304号 |
202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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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湘环许决字[2023]308号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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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湘环许决字[2023]310号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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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湘环许决字[2023]311号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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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湘环许决字[2023]312号 |
2023.11.10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