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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12-31 15:18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我厅对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4日-1月10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21]79

湘环评辐表〔2021〕79号 关于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2台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12.29

2

湘环评辐表[2021]80

湘环评辐表〔2021〕80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12.29

3

湘环评辐表[2021]81

湘环评辐表〔2021〕81号 关于株洲中车450kV工业CT实验室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12.29

4

湘环评辐表[2021]82

湘环评辐表〔2021〕82号 关于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核医学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12.29

5

湘环评辐表[2021]83

湘环评辐表〔2021〕83号 关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新增钇-90树脂微球治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12.31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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