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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11-27 09:1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我厅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1月27日-12月3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真:0731-85698073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19]123

湘环评辐表〔2019〕123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11.21

2

湘环评辐表[2019]124

湘环评辐表〔2019〕124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11.25

3

湘环评辐表[2019]125

湘环评辐表〔2019〕125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11.25

4

湘环评辐表[2019]126

湘环评辐表〔2019〕126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11.25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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