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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09-09 16:47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真:0731-85698073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19]97 

湘环评辐表〔2019〕97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1992 

2 

湘环评辐表[2019]98 

湘环评辐表〔2019〕98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攸县中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1992 

3 

湘环评辐表[2019]99 

湘环评辐表〔2019〕99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1992 

4 

湘环评辐表[2019]100 

湘环评辐表〔2019〕100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桃源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1992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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