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31日,对1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31日,对1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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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31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湘环评辐表[2016]39号 | 湘雅常德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 2016年6月30号 |
2 | 湘环评辐表[2016]40号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doc | 2016年6月30号 |
3 | 湘环评辐表[2016]41号 | 慈利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doc | 2016年6月30号 |
4 | 湘环评辐表[2016]42号 | 湖南省恒大科贸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 2016年6月30号 |
5 | 湘环评辐表[2016]43号 | 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doc | 2016年6月30号 |
6 | 湘环评辐表[2016]44号 | 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 2016年7月4号 |
7 | 湘环评辐表[2016]45号 | 益阳市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doc | 2016年7月4号 |
8 | 湘环评辐表[2016]46号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益阳、湘潭)市分公司CDMA无线网十三期~十五期、LTE无线网三~五期移动通信基站工程.doc | 2016年7月4号 |
9 | 湘环评辐表[2016]47号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株洲、永州、郴州、张家界)LTE无线网三~五期工程、CDMA无线网十三~十五期工程移动通信基站项目.doc | 2016年7月4号 |
10 | 湘环评辐表[2016]48号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衡阳)CDMA无线网十三期~十五期、LTE无线网三~五期移动通信基站工程.doc | 2016年7月4号 |
11 | 湘环评辐表[2016]49号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怀化)CDMA无线网十三期~十五期、LTE无线网三~五期移动通信基站工程.doc | 2016年7月4号 |
12 | 湘环评辐表[2016]50号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邵阳)CDMA无线网十三期~十五期、LTE无线网三~五期移动通信基站工程.doc | 2016年7月4号 |
13 | 湘环评辐表[2016]51号 | 湖南广播电视台南岳台广播电视塔重建项目.doc | 2016年7月15号 |
14 | 湘环评辐表[2016]52号 | 辰溪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doc | 2016年7月15号 |
15 | 湘环评辐表[2016]53号 | 湘潭离心机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 2016年7月15号 |
16 | 湘环评辐表[2016]54号 | 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长沙马坡岭气象三站搬迁项目.doc | 2016年7月20号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