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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6-04-22 16:59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731-8569806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16]16号

长沙市星城~树木岭双回220kV线路工程.doc

2016年3月31号

 2

 湘环评辐表[2016]17号

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瑞致小区4#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doc

2016年3月31号

 3

 湘环评辐表[2016]18号 娄底市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doc   2016年3月31号
   4  湘环评辐表[2016]19号 长沙博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2016年3月31号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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