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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12-09 15:00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731-8569806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15]69号  长沙新概念锅炉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2015年11月16号
    2  湘环评辐表[2015]66号 湘潭市钢城110kV输变电工程.doc    2015年11月17日
 3  湘环评辐表[2015]67号 牌楼500kV第三台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doc    2015年11月17日
    4  湘环评辐表[2015]68号 云田50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doc    2015年11月17日
    5  湘环评辐表[2015]70号  岳阳筑盛阀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2015年11月20日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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