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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9-11 12:04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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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邮    编:410019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日期
 1  湘环评辐表[2015]32号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doc 2015年6月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对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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