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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6-16 13:25   【字体:    

关于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3]118号

许可对象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

法人代表

谭李红

许可内容

使用Ⅲ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0478]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6-15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06-15

有效期至

2028-06-14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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