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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1-05 12:36   【字体:    

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湘环许决字〔2021〕248号 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1]248号

许可对象

株洲市二医院

单位地址

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9号

法人代表

邹祖倡

许可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0148]

许可决定日期

2021年12月 27日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年12月 27日

有效期至

2026年04月 26日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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