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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田县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12-24 17:18   【字体:    

关于新田县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湘环许决字〔2021〕242号 关于新田县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1]242号

许可对象

新田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39号

法人代表

蒋恒波

许可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0195]

许可决定日期

2021年12月 21日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年12月 21日

有效期至

2024年06月 02日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新田县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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