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田县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关于新田县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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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湘环许决字[2021]242号 |
许可对象 |
新田县人民医院 |
单位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39号 |
法人代表 |
蒋恒波 |
许可内容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证书编号 |
湘环辐证[00195]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 21日 |
许可证有效期自 |
2021年12月 21日 |
有效期至 |
2024年06月 02日 |
发证机关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