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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环许决字〔2021〕119号 关于株洲市人民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7-16 17:43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湘环许决字〔2021〕119号 关于株洲市人民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1]119号

许可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对象

株洲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新屋街300号

法人代表

杨宏亮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0348]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7-14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07-14

有效期至

2026-07-13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湘环许决字〔2021〕119号 关于株洲市人民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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