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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环许决字〔2021〕87号 关于邵阳嘉康仁颐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6-15 11:06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湘环许决字〔2021〕87号 关于邵阳嘉康仁颐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1]87号

许可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对象

邵阳嘉康仁颐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屏丰路交汇处

法人代表

张国华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2676]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6-10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06-10

有效期至

2026-06-09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湘环许决字〔2021〕87号 关于邵阳嘉康仁颐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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