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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环许决字〔2021〕62号 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4-30 12:06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湘环许决字〔2021〕62号 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1]62号

许可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对象

株洲市二医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9号

法人代表

邹祖倡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0148]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4-27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04-27

有效期至

2026-04-26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湘环许决字〔2021〕62号 关于株洲市二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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