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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环许决字〔2021〕60号 关于湖南省脑科医院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4-30 12:02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湘环许决字〔2021〕60号 关于湖南省脑科医院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湘环许决字[2021]60号

许可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对象

湖南省脑科医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7号

法人代表

王枭冶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02546]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4-27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04-27

有效期至

2024-06-27

发证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湘环许决字〔2021〕60号 关于湖南省脑科医院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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