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驻地郴州召开临时党支部第一次党员大会
6月26日上午,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驻地郴州召开临时党支部第一次党员大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大会选举产生了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委员,由张兰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袁团结同志任副书记、刘洪义同志任副书记(兼纪检委员),邢宏霖同志任组织委员,马拓同志任宣传委员,张锐同志任保密委员,下设3个党小组,3名委员任党小组组长,并明确了职责分工。
会议组织了第一次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湖南省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九项规定》,自学《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等内容。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践行主题教育要求,坚决做到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完成,确保督察工作不出任何问题;要严肃政治纪律和规矩、严肃督察组人员的自我约束,依法依规开展督察;要高质量完成督察各项工作任务,以严字当头,既要聚焦之前中央交办的、领导批示指示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也要聚焦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环境质量恶化和生态破坏严重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点带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张兰指出,临时党支部的成立,对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为我们这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政治上、组织上的保障。希望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任务。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