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局赴长沙召开正面清单工作座谈会
11月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生态环境执法局赴望城区召开正面清单工作座谈会。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望城区生态环境分局、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相关经办同志,以及纳入正面清单的10余家代表企业参加座谈。
会上,长沙市执法局汇报了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和正面清单工作开展情况。正面清单制度实施一年多来,长沙市不断深化认识、率先发布工作通知、及时动态更新调整、推进示范应用,首次纳入正面清单企业562家,占比超出全省正面清单企业1/3,调整至目前的145家,较好地发挥了正面清单正向激励与促进带动作用,并利用在线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1885家次,组织全市执法队伍开展企业走访帮扶、电话和微信指导服务,帮扶指导企业3949家次。
与会企业代表、部门畅所欲言,表达了被纳入正面清单一年多以来的收获和便利,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所起的积极作用,并就进一步推进正面清单制度良性发展与扩大效应提出了很多代表性意见。长沙市执法局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基础建设投入;持续严格把好企业准入关,发挥清单积极作用;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执法监管模式。
执法局局长王盛才表示,将认真研究与会企业及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持续坚持严执法主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创新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正面清单典型、标杆企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督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
王盛才强调,基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企业要全面准确理解与辩证地看待正面清单制度,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同样要持续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且要求企业更加要完善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分级、科学、精准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企业自我守法水平,善于用科技手段证明企业的守法历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打好新时代条件下的科技战争。同时,企业、社会、政府三方要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实现信息共享、有效沟通、良性互动,为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