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听证会
为加强我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明确细化畜禽养殖规模分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前期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修订了《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增强《规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及公平性,切实维护养殖行业及社会公众的权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要求,2022年2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规定》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会前通过听证会公告,以个人报名和邀请的方式,确定省人大代表、院校专家、畜禽养殖行业相关人员、社会公众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听证代表。会上,听证人员对《规定》修订的必要性和内容表示了充分肯定,同时,围绕《规定》内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行业权益保障等重点条款,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听取和记录听证人员的发言,并就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答辩。会后,结合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需要,省生态环境厅将对《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