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垃圾分类治理“长沙模式”
近年来,长沙加快改革、加强试点、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探索出一套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于一体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逐渐成为长沙人民的“新时尚”。
加强制度实施 推动全民参与
今年10月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的制度化、法治化,为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迎来绿色发展的新一轮热潮。
为了提升新出台《条例》的知晓度和执行力,长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例》执法实施月”专项行动。宣传引导期间,长沙市指导各区县配备入户宣传员、桶边指导员、分类督导员,通过对居民入户宣讲、桶边指导、专项督导,提升居民家庭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准确率;同时打造垃圾分类样板,涌现了市直机关大院、清水塘社区、长郡梅溪湖中学等一批示范单位。在劝导查纠阶段,全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其他环节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在长沙高新区,执法宣传宣讲小组深入步步高梅溪新天地、麓谷公园、尖山湖公园、雷锋纪念馆等重点区域,设置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条例》及垃圾分类投放知识,引导市民深入了解并参与垃圾分类。
截至10月底,长沙市累计进行《条例》“五进”宣传宣讲1009次,设点宣传367次,对单位(门店)实施垃圾分类检查591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396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09起。
健全处置体系 实现资源利用
如今,长沙市日清洁焚烧生活垃圾6000余吨,日收集处理餐厨垃圾1000余吨,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完备,能力充足,为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最新国家标准,厨余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三类。对于此类垃圾的分类处置利用,长沙市探索出了一套卓有成效的“长沙经验”:餐厨垃圾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经专业公司专用车辆上门收集后,运往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家庭厨余垃圾经居民分类投放、物业或社区保洁分类收集、厨余垃圾收集站(点)分类存储转运后,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厨余垃圾主要是农贸市场果蔬垃圾,采取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就近就地处理,条件不具备的运往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垃圾回收之后,将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分离油品、供热制冷等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厂每天焚烧生活垃圾6000吨,每3吨垃圾焚烧产生的电量相当于1吨煤,每天发电200万度。目前,污泥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计划2021年6月建成投产。届时,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达到1万吨/日,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除此之外,长沙市同时推进农贸市场果蔬垃圾等其他厨余垃圾处置不出场,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长沙市拥有国家发改委规划的全国31个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可以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43大类危废物,拥有焚烧、物化、安全填埋“三位一体”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年处置能力5.7万吨。对于可回收物,长沙市拥有回收公司1200余家,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300余家,回收体系更加完善。
下一步,长沙市将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力保障、全面提效,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标、管理提档、源头提质、法治提效,构建更加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打造更加绿色环保、文明和谐、宜居幸福的品质长沙。
来源:人民网
数据来源: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