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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1-04 18:22   【字体:    

1月4日, 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黄昌华摄
省公安厅副厅长谭和平通报2016年我省公安、环保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黄昌华摄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通报2016年我省公安、环保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黄昌华摄
省环保厅副厅长刘群主持发布会 黄昌华摄

1月4日, 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公安厅副厅长谭和平和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通报2016年我省公安、环保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副厅长刘群主持。  

据谭和平介绍,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6年,省公安厅党委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纳入了“四项建设”绩效评估,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充分调动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541起,移送起诉842人。其中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1起,较2015年同比增长219%;刑事拘留127人,同比增长210%;批准逮捕46人,同比增长171%;移送起诉113人,同比增长113%。受理环境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9起,较2015年同比增长33%;行政拘留176人,同比增长50%。2016年办理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数超过前三年总和。其中,长沙“3.09”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岳阳“4.07”仇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郴州曹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等7起重大案件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有19起案件被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摧毁10人以上特大污染环境犯罪团伙4个,破获6起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各项打击数据创历史新高,打击效能明显提升。

自2016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进一步优化理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密切配合、联动作战。近两年,我省先后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移送和通报工作程序》、《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继续狠抓上述一系列制度的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全部建成,特别是省公安厅驻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成为我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最重要的工作平台和载体。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的联合执法、信息交流、鉴定检验、案件移送等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全年51起刑事案件中,有22起案件是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办案,充分利用了公安机关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环保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确保了案件办理的准确性、时效性。全省公安、环保、检察的执法衔接不断推进。公安、环保、检察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法律认识,会商解决了怀化市宏运公司污染环境案、衡阳市鑫旺公司污染环境案等多个案件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

谭和平指出,环境资源保护问题,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2017年,我省公安系统将始终秉持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生态强省、筑牢‘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的要求,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环境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谭和平恳请社会各界和新闻界的朋友们,加强环保宣传,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携手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谢立指出,2016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流域区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86家,对18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对10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541家企业实施停产处罚,关闭企业974家。

在过去一年中,我省坚持部门联手共同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进一步发挥了全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积极作用,完善和健全了各级公安、环保工作联络机构;突出对重点企业管控,案件查处中,公安、环保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公安部门通过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控制、调查取证等强力手段,对重点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2016年,环保部、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我省精密部署,召开省市县三级环保、公安机关专项培训会议,就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的多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对7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行政拘留 43 人;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3起,得到了公安部、环保部的高度肯定。以衡南县鑫旺废旧金属有限公司胡某某等人严重污染环境案为例,衡南县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动执法,现场查扣废弃电路板78吨。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45名,涉及湖南、浙江、江西、广东、四川等省市,是我省办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涉及省份最多的一起重案。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省政府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和环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对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域所有入江口、入湖口的工业排污情况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突出重点区域、流域,针对有色、冶炼、造纸、焦化、印染、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

2016年我省相继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突出了责任落实,不断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谢立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的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立案数量,都取得历史性的突破,但随着生态文明的持续推进,国家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已经成为新常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新增了追究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环评机构及其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刑事责任;完善了涉危险废物案件的处理规则、合理区分重金属污染的定罪标准及具体范围,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降低了追究排污者污染环境刑事责任的门槛。

谢立表示,新的一年,全省环保系统将以“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以最严格的法律实施,努力提升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贡献。

会议还通报了2016年我省环保公安联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9个典型案例。

 



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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