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厅务会前组织学法
2013年10月21日,省环保厅厅长、党组书记刘尧臣主持召开了厅务会议。会前首先组织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新《解释》),逐条讨论了《解释》原文。
《解释》共计十二条,主要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内容,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解释》的发布有利于依法严厉惩治、有效防范环境污染犯罪。与会人员从各自工作角度谈了对《解释》的学习体会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充分认识到,在《解释》出台后,全厅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实行管治结合,严守环境安全防线。
本次会议研究了现阶段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审议了《湖南省环保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稿)、《湖南省“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