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2年以来环境质量状况
6月5日,省政府召开新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就2012年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以下发布:
一、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表明:2012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略有改善,但部分流经工业区和城区的河段水质较差,全省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3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1.6%。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主要污染物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进行评价,全省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14个城市酸雨频率为68.5%。
(一)地表水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全省98个主要江河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1个,占92.9%;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3.1%;Ⅴ类和劣Ⅴ水质断面均为2个,各占2.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高2.1%。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良,42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7个,达标率为88.1%,比上年提高0.6%。资江流域和澧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断面达标率均为100%,其中资江流域14个省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比上年度提高8.3%。沅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25个省控监测断面达标率为 96%。洞庭湖所设的11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4个,Ⅳ类水质断面7个,水体富营养化状态为中营养,影响洞庭湖水质达标的污染物为总磷,但11个断面中的10个断面总磷浓度有不同程度下降。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中PM10 和NO2全省均值分别为0.077毫克/立方米、0.029毫克/立方米,均比上年略有降低;SO2全省均值0.039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3%。
(三)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除张家界市外,其他13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全省1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为53.2分贝,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全省平均值为67.2分贝,均比上年略有降低。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14个城市的3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1.6%(按单因子方法评价,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重金属汞、铅、镉、铬、砷未出现超标现象。除长沙和湘潭外,其它12个城市的达标率为100%,影响长沙、湘潭饮用水水源地的主要污染物为锰、铁和氨氮。
(五)自然生态良好。截止至2012年底,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0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3个、县市级自然保护区57个,总面积119.6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65%。全省森林覆盖率57.34%,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全省湿地面积56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6.47%。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动植物种类共有6254种,其中湖南境内的中国特有物种数量为2989种。
二、2013年1-5月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1-5月, 98个江河水质监测断面中,总体水质状况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91个,占92.9%,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与去年1-5月同期相比,江河水质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了4.1%,洞庭湖水质与上年持平。
2013年1-5月,每月对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的31个饮用水水源地断面进行了监测,统计结果表明,14个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达标率为100%。
2013年1-5月,长株潭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三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率为46.6%,首要污染物为PM2.5,最大超标倍数为2.6倍。长株潭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 45.7% 、46.4%和47.7%,三市空气污染程度基本相近。1-5月中,1月份污染最重,三市出现重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天数,主要集中在1月。1月份31天中,三市合格天数均为3天;2-5月三市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5月份空气质量最好,三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长沙 80.6 %、株洲67.7%、湘潭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