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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11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会审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03-28 10:11   【字体:    

3月19—22日,省环保厅在长沙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统计数据会审工作。由厅总量处、省监测中心站、地方水、气减排、环统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组对全省共4684家工业源、14652家农业源、24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14个市州的城镇生活源、机动车、环境管理等环境统计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审核。

今年是“十二五”环境统计制度与软件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环境统计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二表合一”的第一年,环境统计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挑战。“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与“十一五”相比,在调查范围、重污染行业、环境管理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新增了农业源、机动车、生活垃圾处理厂(场)作为环境统计调查对象,使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由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污水处理厂扩大到了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城镇生活源、机动车、环境管理六大方面;重污染行业报表除保留原火电行业报表外,增加了水泥、钢铁、造纸行业报表并实施全口径统计调查;将原专业报表整合简化为环境管理内容,纳入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不再区分综合年报和专业年报。与此同时,环境统计数据作为总量减排的基础数据,新的统计制度对调查方法、核算方式等技术规定也作了相应的完善和修订,对重点减排行业(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及纸制品、纺织业、农业源和污水处理厂)核算数据、城镇人口、GDP、区域畜禽养殖量等宏观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的衔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重点减排行业环境统计数据与环保部2011年底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数据的衔接也成为此次数据会审的重点之一。

会审期间,各地根据审核小组的意见对存在的逻辑性、合理性及数据衔接问题进行了及时的修改与完善,通过再次审核修改后,将初步形成我省2011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

我省开展2011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会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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