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 “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2011年9月29日,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1]34号)(以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调结构、转方式、保民生”为主线,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经济等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我省有色金属产业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之路,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意见》强调,我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环境优先,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坚持调整结构和产业升级,推进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统筹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统筹现有污染源整治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统筹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突出重点区域和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措施,落实企业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到2015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金属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安全隐患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