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批乡镇环境保护中心所在株洲醴陵市挂牌成立
2011年4月8日,我省首批乡镇环境保护中心所在株洲醴陵市正式挂牌成立。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继军、株洲市环保局局长李必农、醴陵市委副书记、市长蒋永清、市委副书记罗绍昀、市委常委、副市长易顶峰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
据悉,此次成立的城区、白兔潭镇、泗汾镇、板桥乡环境保护中心所,作为醴陵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统一配备配齐了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对全市26个乡镇实行分片监管。其主要职责是:对排污单位和个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巡视检查;调查与处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新建项目的选址、监督建设、验收和污染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处理环保投诉、污染纠纷,做好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环境调查、统计工作,建立辖区内污染源动态基础数据库。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继军授牌时指出:乡镇环境保护中心所的正式成立,是我省环保机构改革的一大创新,是环保工作向乡镇一级的延伸,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将日趋完善,环保管理机构将更加健全,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将更加扎实,将大大加强农村环境管理特别是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彻底解决农村环境不断恶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难以到位的现状。
随后,李厅长等领导为环境保护中心所进行了授牌,并参观了泗汾中心所。
截至目前,环境保护中心所已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23起,立案查处违反“三同时”、排污超标、设施闲置等违反行为12起,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