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部署再动员!益阳市召开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
9月7日,大通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大通湖区管委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分析研判当前大通湖流域水环境工作形势,调度工作进度情况,对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强调、再落实。益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勇会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勇会指出,目前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形势严峻,进入了关键期、瓶颈期、转折期。要充分认识到大通湖水环境治理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落实国家明确的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要求,始终坚持既定目标不动摇,用更多的智慧、更强的决心、更大的格局、更好的举措把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抓实抓到位。
刘勇会强调,要坚定政治定力。清醒认识到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洞庭湖生态安全和全市大局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彰显政治作为,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市之大计”,正确处理好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与洞庭湖保护、防汛抗旱的关系,处理好生态和生产、生活的关系。要咬紧年度目标。各级各部门要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导向和动力,更加全面、深入、科学地分析短板和不足,找准重点发力,以确定性的工作务实解决未来的不确定性,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克服压力,全力以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严守“十字”方针。坚持“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共享治理”的工作原则,着力在“截污、退养、疏浚、活水、增绿”五个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防退养反弹现象,加快推进疏浚清淤工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活水换水,做好大湖生态修复。要严格考核督办。进一步严格考核入湖口及交界断面水质,加大处罚力度,对不达标考核断面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进行约谈、诫勉谈话或依程序予以免职;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狠抓大通湖流域精细化治理;进一步梳理年度考核内容,摸清任务现状底数和存在问题,倒排工期,限期推进;进一步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重点任务的明察暗访,采取警示约谈倒逼责任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动大通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更加靓丽的“洞庭之心 水草之都”。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成立传达了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省、市相关领导对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作出的系列指示精神,通报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不达标断面整治工作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就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下段工作措施做发言。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桂培廷主持。大通湖区、沅江市、南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大通湖流域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