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组织学习湖南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
2月19日上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局长党组书记景钊主持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景钊强调,《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重大举措,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并从“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美丽湖南提供了制度保障。
景钊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理清在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短板不足,进一步强措施、抓整改,为建设美丽攸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