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进行时丨湘潭各部门全力配合环保督察“回头看”
近日,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发现的江麓西干渠、南洋渠、幸福渠等渠道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相关负责人带队到现场勘察问题,并向相关责任部门现场交办、整改。针对江麓西干渠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组织雨湖区住建局、华北市政设计院、市建筑设计院等单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排查方案。同时,成立专家组,集中 3 天时间,每天出动 30 人,全面排查源头片区的排水管网,连续24小时在线监控重要的 10 个节点管道流量、水质,查明污染源。责成雨湖区对中心村四组王家塘段至暗渠段的明渠进行清淤保洁,责成城发集团加强一体化污水设施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行维护和日常监管,对运行不稳定的压滤设备进行维修。督促雨湖区加快推进金海农贸市场、钢材市场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潭锰铁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桐先路污水管网建设等。目前,江麓西干渠已完成 70%的清淤工程量;沿线 3台一体化设施已正常运行,并有专人值守;上游金海农贸市场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正在加紧推进。
为解决幸福渠附近高校雨水渠道黑臭现象,市住建局组织湘潭大学、雨湖区住建局、设计单位开展现场查勘,对湘潭大学下达了《交办(整改)通知书》。经查,幸福渠附近高校雨水渠道黑臭原因是湘潭大学所建的雨水渠道内的污水管道被当地村民人为破坏,利用污水种菜所致,共破坏 3 处,为临时突发问题。目前湘潭大学正组织维修,预计一个星期左右完成。为迅速整改南洋渠问题,市住建局组织岳塘区住建局、街道、城发集团、一体化设施运维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处置。经查,造成南洋渠水体黑臭原因是一体化设施的进水污水管损坏,污水不能全部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溢流进入渠道所致。下游淤泥堆场塌陷堵塞渠道,造成水流不畅,污染了下游水质。目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管已完成修复,堵塞渠道已经疏通。
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针对类似问题,住建部门将以“一厂一策、一渠一策”为指导,逐个片区、逐条渠道、逐个小区、逐条管网,以“绣花”功夫进行控源截污和彻底的雨污分流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环境的问题。
市城管局
湘潭市双马生活垃圾填埋场承担全市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工作责任大,是社会关注焦点,为确保双马垃圾场安全、无害化运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市城管执法局采取多种措施,较好的保障了双马垃圾场规范达标运行。
一是规范填埋作业。垃圾进场运输车辆做到了全密闭运输,有序倾倒,防止垃圾滴、洒、漏,减少垃圾倾倒作业面,防止在卸料过程中气味逸出,并加大除臭力度。组织专门队伍加大裸露垃圾的压实,强化垃圾场进场道路的清洗消毒工作,加大冲洗频次。填埋作业采用分区、分单元、分层作业方法进行。每个片区确定若干个填埋单元,每一单元的垃圾高度一般为 2—4 米,进场后的垃圾 24 小时内摊铺、压实、HDPE 膜封闭覆盖。喷药除臭处理 1 天 3 次,减小垃圾填埋作业面,有效的隔绝臭味源。
二是科学导排气体。自 2008 年开始,与湘潭环保沼气发电公司合作启动垃圾场沼气发电项目,填埋气体经场内次盲沟进入竖向导气石笼后至垂直导气井,通过集气支管至集气干管,由风机抽送至沼气发电系统,目前日发电 4.8 万度。同时对多余的沼气收集燃烧,有效的减少了环境污染。
三是规范渗滤液收集。渗滤液处理厂自 2013 年成立以来,累计处理渗滤液 88.88 多万吨。渗滤液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DTRO(碟管式反渗透)”作为渗滤液处理主体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 400m³/d,2018 年底新增了 200m³/d 的处理系统。当前,场内现有调节池 3 座,共计容积 22000m³,其中地埋式调节池 6000m³,2 座应急调节池容积分别 8000m³。
四是统筹浓缩液处置。针对双马垃圾场浓缩液回灌落后工艺,市城管局聘请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拟建设一座150 吨/天的处理厂,解决浓缩液处置“老大难”问题。目前可研、实施方案已报市发改委,计划投资 2467 万元,项目将于 2021年 5 月开工建设。
11 月 4 日,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岳塘公园出现的噪声污染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市民游客营造安静的游园环境。
“您好,您的音响声音过大,请调小音量。”当天早上 9 点,市风景园林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园广场一处使用高分贝便携式音响的跳舞人群进行提醒,同时把《治理公园噪声污染公告》发放给每位跳广场舞的群众。在工作人员提醒下,跳舞者立即将音响调小了许多。此时,数百名跳广场舞、跳交谊舞、唱京剧、表演腰鼓和乐器的市民分布在公园各个角落。近期随着天气日渐凉爽,公园游客日益增多,活动丰富,随之而来的噪声污染也日渐突出,不仅影响到市民正常游园,也给附近居民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影响,周边居民反映强烈。从当天检测结果看,许多使用音响的队伍均噪声超标,最高达到了 110 多分贝。随后,工作人员对这些队伍进行了耐心规劝。
公园噪声整治行动负责人介绍,根据《湘潭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保持安静的游园环境是每位游客应尽的义务,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在城市公园内 7:00 至 21:00 时段,噪声必须控制在 55 分贝以内,21:00 至次日 7:00 时段,噪声控制在 45 分贝以下。今后,市园林局公园管理部门将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公园广场中使用音响设备、噪声扰民的行为,为市民提供一个安静的休息、游览、锻炼和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