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蓝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9月11-12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组成的专家组对蓝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进行现场验收。蓝山县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副县长黄正军参加验收反馈会。
专家组一行先后深入塔峰镇、楠市镇、土市镇、毛俊镇、所城镇、汇源乡等6个乡镇,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全方位检查蓝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反馈会上,专家组结合现场调查、问询及检查结果进行了意见反馈,对蓝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经综合测算,蓝山县农村的饮用水源卫生合率大于9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完成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的阶段性任务。专家组认为蓝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了验收标准和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表示,将以本次现场验收为契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目标任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农村面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努力构建干净、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