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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常德达成沅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06-24 08:30   【字体:    


6月10日,怀化市与常德市就沅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许平及常德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负责人参加。

根据《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湘财资环〔2019〕1号)文件要求,怀化市与常德市应签订沅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此,2020年3月以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怀化市财政局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常德市财政局多次通过线上交流方式,就协议内容进行磋商,为本次协商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协商规定,从2020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以常德市桃源县观音寺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数据为依据,实施沅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补偿原则是:观音寺断面水质较上年同期提升,常德给予怀化补偿资金;观音寺断面水质较上年同期下降,怀化补偿常德。该协议的达成,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将对加强沅水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促进沅水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向好发挥积极作用。

怀化常德达成沅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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