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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持续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08-26 16:27   【字体:    

 根据株洲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开展株洲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交叉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株洲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核算数据数据比对分析及内审和外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龙示范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交叉检查、内审和外审等方式持续推进。 

 6月,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示范区与株洲县及石峰区污普办进行交叉检查。株洲县污普办对示范区报表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示范区按照株洲县污普办检查出的修改意见完成修改。 

 7月,示范区污普办组织人员对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业企业总数数据与四经普企业数据、电力局企业用电量、2017年被投诉企业、2017年违法违规企业名录进行核查对比,查出遗漏企业7家,其中5家确定补充进入本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中。同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云龙示范区所有普查数据展开内审,邀请农业、住建、统计局、电力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外审会议。通过本次内、外审核,确保云龙区普查数据来源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当前,云龙示范区已按照省污染源普查办要求完成831日的定库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按后续国普办的第二轮、第三轮数据审核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云龙示范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持续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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