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政府常务会上开法制讲座
4月11日,慈利县政府召开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讲座成为会议的第一项内容。主讲人县环保局负责人对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现行《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实施25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新《环境保护法》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新法以严格的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民各方的责任,明确了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专业领域行政法。学习期间,县环保局负责人还对“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实施移送行政拘留办法”等四个配套办法的界定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对我县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慈利县委副书记、县长高靖生要求,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学法知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新《环境保护法》,将其作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抓手,切实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时时刻刻将环保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监管,不断加大惩处力度,做好宣传动员,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