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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在衡召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4-20 00:00   【字体:    

 为总结立法经验,提升立法质量。4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在衡召开,省法制办、水利厅、环保厅等单位组成调研组,邀请衡阳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从业人员等基层人员,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集思广益。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于2012年9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关于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施行以来,不断为加强湘江保护,保障湘江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本次会议从“湘江保护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怎么从立法的角度进行规范”“对立法重点规范内容的建议”“其他需要调整、补充和完善的内容”等六个方面着手展开讨论,经过两天的交流,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50余条。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在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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