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依法完成排污费改税交接工作
12月14日,炎陵县地税局、环保局依法依程序顺利完成排污费档案资料移交工作。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省、市排污费改税有关要求。炎陵县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环境保护税法”工作小组。工作组统筹、协调、沟通相关职能,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衔接;二是加大费改税宣传力度。拍摄《环保税开征宣传》专题片,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县广播电视台循环播放,为环保税开征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完成档案资料的移交。按照费改税要求,依时间节点完成2016至2017年上半年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的污染源基本信息、排污费核定征收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信息、排污费征收台账等第一、第二阶段数据的移交工作。
通过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炎陵县为2018年1月开征排污税做足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