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衡阳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上级环保部门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推动衡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
一是优化审批范围。为更好地落实“放管服”要求,今年以来,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先后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危险废物省内跨市州转移”“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的审批”共4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报批时间由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为开工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资审批的关系由前置“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程序,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三是提高审批效率。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环保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减半,从而在审批进程中提速50%。为推进全市项目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市本级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全部纳入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审批。为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和项目建设成本,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力推进环境执法改革,推行环境管理网格化、执法模板化、手段信息化监管模式,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环境隐患排查等环保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与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五是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根据环保法律法规重新疏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编制实施清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环保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开通环保“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符合环保准入要求,有利于民生、有利环境质量改善等项目,尽快出具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