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近日,雨湖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了全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会上,雨湖区环保局就全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雨湖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雨湖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王永红同志任组,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白云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领导任组长,明确31个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最后整改期限及整改措施。要求各牵头单位要“一案一策”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环委会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建立预警机制,实行“动态销号”。区委、政府将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白云峰同志要求,全区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明确责任,加强督查问责,加快整改进度,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王永红书记强调,一要提高站位、精准把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环保工作的政治站位;二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加强党对重大环保问题的决策部署力度,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就是为了保落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责任压实到最后一级;三要立行立改、做实举措,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举措,不能停留在会上、纸上;四要标本兼治、确保成效,要举一反三,对全区的问题摸清底数,找准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