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17-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出台
近日,《衡阳县2017-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出台。
此规划首先分析了衡阳县渔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衡阳县2017-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和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然后,规划对衡阳县养殖水域滩涂进行了功能区划,详细介绍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的划分方法及管理措施,明确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禁止养殖区以及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和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生态功能区为限制养殖区。
最后,规划提出了四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完善生态保护,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规划还明确了渔业、农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要求环保部门负责生态红线区、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组织小二型以上水库和100亩以上的养殖水面进行水质抽样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对工矿企业周边受污染水体进行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加强对水库周边、工矿企业、规模养殖户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并确保达标排放。